回国携带或邮寄物品入境指南

无论您是出国旅游归来,或是从海外回国探亲,不可避免地都会为亲友们带些礼物,或者自己带个电脑或者相机什么的。但您所携带回国的物品过海关会否被打税?相信您自己心里也没底!或许别人会建议您:很少查,随便带。但自个儿心里总要有个度吧?万一运气不好的话会被罚款甚至没收了咋办?所以出发前还是搞清楚的好。以下Evan为您总结了详细的回国入境及邮寄关税指南,并附上对应的法规条款以求有根有据,希望能让您可以放心回国。

进境免申报范围

即携带以下数量进境物品可免税,可通过免申报绿色通道通关入境


  • 我国居民在境外购买(获取)的总值少于人民币5000元的物品,或非我国居民准备留在境内的总值少于人民币2000元的物品;
  • 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的总值少于人民币3000元的物品;
  • 少于1500毫升酒精饮料(酒精含量12度以上),或少于400支香烟,或100支雪茄,或500克烟丝;
  • 少于20000元人民币现钞,或少于折合5000美元外币现钞。

注意!以上单一品种限自用、合理数量,且居民在15天内进出境大于一次的话,就没有免税额度了。

回国携带或邮寄物品入境指南

回国携带或邮寄物品入境指南 以上图文参考官方法规条款: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(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)/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(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)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 / 国务院令第420号(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)


 了解了政策,您是否还有疑问?

以下Evan将对大家常见的问题进行针对性解答


回国携带或邮寄物品入境指南 问:是否只要是物品总值少于5000人民币内,就啥都可以带回国啦?

答:不是的,除了总额限制外,海关还规定“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”-意思是您携带的每一种物品的数量总和,必须是属于“个人合理自用”范围内,而非出售牟利等用途。打个比方,如果您在行李中携带了价值499元人民币的保健品10瓶,很有可能是会被允许免税入境的;但如果是价值49元人民币的保健品100瓶,就很难解释为“个人合理自用”的用途。当然了,最终也还是会由海关蜀黍来判定。此外,还有以下会提到的“禁止进境的物品”是不能带的,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征税的20种商品和出境时没有申报的贵重物品,是不能免税进境的。

回国携带或邮寄物品入境指南 问:超过免税额部分是否补缴税就行了?超额部分将会被征多少税?

答:海关的处理流程一般是这样的:

  • 旅客携带5000元人民币以内、个人自用进境物品予以免税放行,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;
  • 超过5000元的,需向海关申报,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,海关仅对超出部分补交税款或者退运境外(由当事人自行决定)。如果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的物品,当事人可选择按照货物办理报关手续或者办理退运。如果单件物品不可分割且超过限额,全额征税;
  • 如果未向海关申报,尤其是携带了明显非自用的具备商业用途的物品、或下面将会提到的“禁止进境的物品”“限制进境的物品”,这些物品将会被暂扣并移交缉私部门处理。可能遭遇行政处罚,具体处罚标准,由缉私部门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》执行。

由此可见,如果您携带回国的物品价值超过5000元人民币,或者不确定物品是否属于“个人自用合理数量”范围内,那么Evan建议您务必要主动申报,因为申报了您最多是补缴税或办理报关手续, 实在不行可选择办理退运。而如果选择不申报碰运气的话,被捉到可是会被没收物品并且罚款,甚至是蹲监狱的节奏啊!

超过免税额的入境物品,将按以下税率征税:烟酒钟表化妆品高尔夫球用品都是60%;衣帽箱包30%;金银首饰10%-60%;运动用品30%;电器家电15%-30%;食品饮料15%。具体物品完税价格及税率请参考2016年4月8日起执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》(以下简称《完税价格表》)

回国携带或邮寄物品入境指南 问:物品的“完税价格”是啥意思?是我说了算?还是发票说了算?还是海关蜀黍说了算?

答: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根据规定对应缴税物品估价确定的价格,它是海关征收关税的依据。简言之就是海关觉得这东西值多少钱,再乘以税率就是您需要缴纳的税了。完税价格首先根据《完税价格表》来确定,如果与您所提供的发票额相差很大(超过一倍或者少于一半),将最终由海关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来裁定。

回国携带或邮寄物品入境指南 问:奶粉可以带多少罐?超额征税多少?

答:我国海关并没有对奶粉这一商品作针对性的免税数量限制,也已经证实了之前传闻只能带2罐是谣言。但大家都知道,电子产品、化妆品与奶粉都是严查商品,全国各地的海关执法操作也不同。按实际操作经验每次携带共5-6KG,数量为6罐(或以内)奶粉,被征税的几率是很小的,如果超过10罐,几率将大大增加。海关认定的超额部分将按照奶粉的15%税率来征收。

回国携带或邮寄物品入境指南 问:听说出境时,或者回国探亲时携带个人自用的电脑、iPad、化妆品、首饰珠宝等回国入境时也会被征税?

答:是的。因此在出境的时候建议申报所携带贵重物品,并把发票随身携带,回国入境时这些物品才能免于缴税。如果出境时没有申报,也没有发票证明您的物品是在国内时购买的,即使您可以出示电脑里的个人资料、您的iPad里面旅游照片、或者您已经使用过的化妆品,也不足以向官员证明这些物品不是在国外购买的。

回国携带或邮寄物品入境指南 问:海参、鲍鱼、花胶(鱼肚)、鱼翅、鹿茸、燕窝、参这些能带吗?

答:根据《完税价格表》,海鲜干货(包括干海参、干鲍鱼、干花胶鱼肚、干鱼翅等)以及燕窝、鹿茸、参等都是按完税价格的15%来征税的。需要注意的是:1.”活的动植物及其产品”被海关列为需要“进境申报物品”(进境申报范围以下会提到);2.部分贵重的干货如干鲍鱼燕窝等默认完税价格已经达到或超过5000元人民币,意思是这些干货无论您带多少,都将会被征税。

回国携带或邮寄物品入境指南 以上图文参考官方法规条款: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(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)/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(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)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 / 国务院令第420号(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)


进境申报范围(限制进境的物品)

须填写《申报单》向海关书面申报,并选择申报红色通道通关


  • 超过上述“进境免申报范围”数量的物品或现钞;
  • 分离运输行李,货物、货样、广告品;
  • 动植物及其产品、微生物、生物制品、人体组织、血液及其制品;
  • 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包括:电视机、摄像机、录像机、放像机、音响设备、空调器、电冰箱(柜)、洗衣机、照相机、复印机、程控电话交换机、微型计算机、电话机、无线寻呼系统、传真机、电子计算器、打印机及文字处理机、家具、灯具和餐料。以上20种商品,不享有免税额度;
  •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和其它限制进境的物品。

回国携带或邮寄物品入境指南

回国携带或邮寄物品入境指南 以上图文参考官方法规条款: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(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)/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(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)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


禁止进境的物品


  • 各种武器、仿真武器、弹药及爆炸物品;
  • 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;
  • 对中国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道德有害的印刷品、胶卷、照片、唱片、影片、录音带、录像带、激光视盘、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;
  • 各种烈性毒药;
  • 鸦片、吗啡、海洛因、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、精神药物;
  • 带有危险性病菌、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、植物及其产品;
  • 有碍人畜健康的、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、药品或其它物品。

回国携带或邮寄物品入境指南

回国携带或邮寄物品入境指南 以上图文参考官方法规条款: 2015年6月30日经海关总署审校核定的《哪些物品国家禁止进境?》规定


邮寄回国物品限额规定


  • 个人寄自或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,每次限价值总和为1000元人民币;
  • 个人寄自或寄往港、澳、台地区的物品,每次限价值总和为800元人民币;
  • 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,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;
  • 海关对个人邮寄进境物品依法征收进口税,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(含50元)以下的,海关予以免征税处理;
  • 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,虽超出规定限值,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,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纳税通关手续;
  • 以上物品同样要求单一品种限自用、合理数量。

回国携带或邮寄物品入境指南

回国携带或邮寄物品入境指南 以上图文参考官方法规条款: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(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)


以上都是Evan根据国家海关总署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法规条款总结出来的,当然了也有的是Evan自己对政策的理解,由于才疏学浅难免错漏恳请各位朋友不吝指正。如果大家有疑问或者希望获得官方的回复,可以自行到海关总署的官网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查询,或拨打海关全国服务热线12360咨询。